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攻坚突破 奋进博山|“三举措”推进排污许可发证“发管并重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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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20 21:51


博山融媒 为规范企业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后管理工作,督促排污单位认真落实“持证排污、按证排污”主体责任,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措并举,拓展帮扶方法,不断完善服务、提升效能,持续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,确保排污许可制度落地落实。

拓宽政务服务“广度”


安排专人负责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系统,从发证期限、管理类别、行业类型等方面核对辖区内企业,实行清单式管理,利用微信群给企业发送温馨提示,一次性告知排污许可证变更、延续、注销所需申报材料,提醒排污单位依法履行排污主体责任,全面认真开展自行监测、信息公开等证后环境管理工作,加强与申报企业沟通交流,提高服务效能。截至目前,我区共有持证排污单位319家。自2023年至今,排污许可证新发证8家、变更123家、重新申请219家、申请延续175家、注销11家。

提升诉求响应“速度”


针对企业日常管理中反馈和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第一时间组织专人对接,现场对企业开展帮扶服务,指导完善排污许可证申领相关内容,及时解答企业在自行监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,帮助企业立行立改,并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管理提出相应意见建议,指导企业逐步优化证后管理,推进排污许可工作更加规范。对辖区内35家持证单位开展现场帮扶指导、286家持证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,及时发现排污许可方面存在的问题,督促企业完成问题整改。

强化监管执法“力度”


日常监管中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与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、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等工作相结合,依据各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、相关标准、监测指南等,全面核查各排污单位的填报资料,检查自行监测报告及年度监测方案、执行报告和管理台账等档案资料规范情况等,要求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及时查漏补缺、立行立改,提升企业的守法自觉性,加强对企业守法的引导与监督。截至目前,已对我区48家企业完成一轮排污许可专项检查。

通讯员 张喆

编辑|昃珂珂 编审|丁文馨

审定|高 鹏 监制|刘泽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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